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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例一:刘某一家与广州某旅行社签订了海南三亚四天自由行协议,团费包含来回程机票、住宿及机场至酒店来回租车费。当地导游告知刘某可免费派车接送其一家前往三亚各景区游玩一天。第三天,刘某一家便乘坐免费车到了西岛,因感觉该景点的环境一般,便向导游提出自行活动,不再需要导游接送。导游却要求刘某支付当天的租车费用,原因是刘某不游览其它景点的话,单是西岛一个景点的消费额不足以支付租车费。刘某拒绝支付后,返程当天导游却不派车接送刘某一家前往机场登机。
旅游质监所指引:本案因当地导游因游客消费额低为了弥补提供免费派车的费用而要求游客支付,但该导游事先未向刘某说明,双方又没签订任何协议,刘某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也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因此自由行游客在当地如需要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应与提供方签订书面约定,发生纠纷应及时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及时协调处理。旅行社为自由行游客提供的只是机票、住宿的代订服务,如游客在旅游目的地自行游览的安全及其它问题所带来的纠纷,组团社应积极协助解决游客与第三方的纠纷。另外,应对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实行有效的监控。
事例二:
谢某与广州某旅行社签订了7月21日北京双飞五天游合同。谢某由于自身原因需取消行程,但又身在外地未能及时与旅行社解除合约,7月16日便致电咨询该社团费如何扣取。7月19日杨某准备到该社办理退团手续时,却被告知所扣取的团费比当初咨询时候要高,原因是旅行社已购买了谢某飞往北京的来回机票。杨某认为当初致电咨询已告知旅行社提出退团的要求,旅行社应按当初承诺办理。
旅游质监所指引:游客需退团应亲自或委托他人提前到旅行社办理退团手续,如确实无法亲自前往,可提前以书面传真形式与旅行社签订(因口头约定难以对证),以免扩大损失。另外,旅游合同明确约定双方退团处理办法,一些旅行社会与游客另外约定取消行程后不作任何赔偿的退团处理办法,该约定即免除了旅行社因取消行程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所以游客签合同前要细看清楚相关补充条款,认为是不对等条约应及时提出,并另行作出相关对等约定,以免合同签订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编辑: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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