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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严丽君 实习生/李艳辉 通讯员/穗协宣)广州10区将规划设置城市广场75个,其中文化广场23个!今年“两会”期间,民盟广州市委员会提交提案,指出文化广场在广州得到重视并发展起来的时间还短,对其建设的经验还不丰富,现有的广场大多不成规模,没有更细致的规划,场地及设施达不到要求。对此,市委宣传部在答复中透露了上述信息。
市政广场商业广场 也应部分具有文化广场功能
市民盟在提案中建议,应由政府在公益事业经费中拨出专款,规划广场的环境、氛围,建设适宜开展综合性文化活动的硬件设施,并由市政府予以统一命名。例如可考虑以“星海文化广场”或对广州有重大影响的名人命名。
市委宣传部在答复中表示,目前全市大小文化广场已达240多个,常年举办各类文化活动。按照《广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要求,全市将把文化广场的建设纳入各区(县级市)城市规划中,力争到2009年,实现城区居民平均每千户拥有一个标准的文化活动、健身休闲户外活动广场,每千人拥有户外活动广场面积≥150平方米。力争到2010年,全市各区(县级市)每年举办大型广场文化活动20个以上,每个行政村建成一个文体广场。
答复还提出,今后文化广场的建设将与城市文化、体育设施相结合,其它类型的广场如市政广场、纪念广场、商业广场也力求在一定程度上具备文化广场的功能。
建议公益文化活动 实行市场化运作
市民盟还就文化广场活动的运作方式提出建议。他们认为,目前各方对广场文化活动主体——社会公众的需求性、参与性、互动性缺乏深入研究,这导致不少地方在开展广场文化活动时,在活动项目安排上大多是以完成任务为主,而不是以公众需求为主导。
提案建议,文化活动的经费可由政府在公益事业经费中出一部分,并通过冠名演出、竖广告牌等方式吸引商家赞助筹办。具体的活动项目策划、洽谈和运用由信誉好的文化公司执行,由市群众艺术馆和广场所属地的文化馆负责质量把关和监督。每逢周五或周六晚上为演出时间,确保每周一至两场,使文化广场的常态活动形成品牌。
对于公益文化活动,提案更建议实行市场化运作,认为这种开放式的宣传有利于企业针对各自需求,灵活选择冠名、设杯联合协办、合资等多种形式参与投标,将能受到商家的追捧。企业在对这些项目的操作上有很大空间的自主权,有权选择合作单位、自行策划、有权在活动中进行自示等。政府及有关文化部门只在其中扮演监管的角色,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宏观管理。
市委宣传部对以上建议并未作出回应。答复表示,目前广州大部分文化广场的归属权甚至使用权并不属于文化部门,每次举办文化活动需向有关部门租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益性文化活动的开展。
编辑: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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