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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用地获政策红包

2019-01-18 08:54 来源:南方日报 周人果

  1月14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其中,专门提出加大乡村旅游业用地支持力度。这是继2018年7月广东省政府出台《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旅游用地保障之后,针对乡村旅游用地出台了更具体的措施。消息一出,引起了业界的强烈反响,不少业者认为,该政策或有助于乡村旅游项目落地,希望“点状”供地的探索能够尽快落地。

  全省普遍存在乡村旅游用地尴尬的问题

  近几年来,乡村旅游项目的用地遇到了落地难的问题。位于珠海斗门某田园综合体的负责人陈瑞东有着切身体会,每次走入工地,他都战战兢兢,因为害怕有关部门来查发现这些用地尚未落实用地指标,严格而言属于违规建筑。按照正常流程,用地要走“招拍挂”的形式,且以每亩50万元的拆旧复垦费为标准,该项目140亩的地块,须支付7000万元。这样成本高,耗时长的用地指标审批程序,令该项目的进度受到影响。

  类似这样的旅游项目因用地问题迟迟得不到落实,并不鲜见。因为当地县级政府的建设用地指标非常紧张,在优先满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设和城市新区建设之后,旅游景区项目通常被忽略,故拖延数年。前不久炒得沸沸扬扬的成都秀丽东方,就因用地指标问题迟迟得不到落实,最终被拆除违建设施。

  广东省旅游协会副会长陈南江表示,乡村旅游用地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在广东很普遍,其中清远、韶关等地区的问题尤为突出,因为用地指标未能解决,不少乡村旅游项目迟迟得不到落地。

  六方面加大乡村旅游业用地支持力度

  通知明确,加大乡村旅游业用地支持力度要从六方面着手。首先,优化乡村旅游用地政策,乡村旅游项目中除永久基本农田外的未改变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用途及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坏耕作层的生态景观和栈道用地,按实际地类管理;其次,鼓励各地探索以“点状”供地模式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发展,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提升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第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中属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可不办理征收(收回)和农转用手续,按现用途管理,由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第四,对于零散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如农村厕所、旅游驿站、景观平台、品鉴室、停车场等,允许各地按规定办理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第五,为发展乡村旅游业拓宽农村道路,拓宽后不超过8米的,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农用地管理;第六,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提供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允许本地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以建设改造民宿等方式依法从事乡村旅游经营;第七,腾退的户外厕所、闲置废弃畜禽舍、倒塌房屋、影响村内道路及公共设施建设的院落等建筑物或构筑物用地,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业公园、田园综合体等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

  记者连线广东省景区行业协会秘书长周志红对以上政策进行解读,他表示,该政策的出台对广东乡村旅游的发展是一大利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乡村的木栈道修建涉及到用地指标的问题,此前栈道用地需要改变土地性质,现在明确按实际用地管理,这样有利于简化用地的程序。二是农村道路的修建此前用的是道路交通用地,如今明确拓宽后不超过8米的,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农用地管理。这样意味着手续简化。

  期待“点状”供地进一步落地

  但也有意见指出,通知中的部分提法仍然需要进一步明确。比如,鼓励各地探索以“点状”供地模式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发展。

  “点状”用地指标得不到落实,一直是乡村旅游发展的痛点。陈南江表示,很多乡村旅游项目不需要大块面积的用地,仅仅几亩的用地即可,这种点状用地的方式,在浙江省已经得到了开展。如今广东明确鼓励各地探索“点状”供地,对乡村旅游将是一大利好。但通知中只提出“鼓励各地探索”,还未最终明确如何实施“点状”供地政策。

  周志红亦表示,从各地市的层面进行“点状”用地的探索,恐怕力度还不够,从省的层面统一意见,或许更具操作性。

  事实上,浙江省针对“点状”供地给予了政策支撑。2018年8月1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施行,明确了“点状”供地。“点状供地”指的是建设用地的布局应依山顺势、错落有致、间距适宜,建多少供多少,投资建设方可以选出一块真正需要的用地,然后利用租赁等方式获取周边的生态保留地。这样既可以节约用地指标,又可以充分利用土地,使一些规模不大的乡村旅游度假村等一系列项目落地。

编辑: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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